
【本文由小黑盒作者@EZIOLX于11月27日发布粤友优配粤友优配粤友优配,转载请标明出处!】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将于2026年1月1日正式实施,首次在全国范围内将遛狗不拴绳等不文明养犬行为纳入行政违法范畴。
新法第八十九条明确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法规还对饲养烈性犬作出严格规定:违反规定出售、饲养烈性犬等危险动物,警告后不改正或致动物伤害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此外,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或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也将面临警告或罚款等处罚。新法规回应了公众对文明养犬的期待。数据显示,近三年犬只伤人纠纷中,72%源于未拴绳。多地曾发生因未拴绳犬只导致老人摔倒、儿童受惊的案例。
让“遛狗拴绳”成为自觉行动粤友优配,人宠和谐共处的城市环境需要法律约束与文明素养的共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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